废旧物资销售公告
一、项目概况
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,拟于2016年8月份,对废旧物资进行销售,采取公开比价方式销售,最终与确定为购买方的厂家签订一年的销售合同,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比价。
1、项目编号:ZJMK.GY.FP.BJXS
2、项目名称:废旧物资比价销售。
3、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废编织袋、废铁桶、废塑料桶、废方桶等。
4、此次销售共分为两类,分别为:类1 废编织袋;类2废桶
5、本次销售的废旧物资及报价单样表见【附件1】。
二、报名要求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。
2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。
3、收购废旧物资的企业需具备相关的企业资质
4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。
5、报名日期: 2017年7月13日- 2017年7月17日,7月17日下午4:30后不再接受报名。
6、报名时,类1:废编织袋的收购商需缴纳5万元的比价保证金。类2:废桶的收购商需缴纳3万元的比价保证金。比价销售未选中的,比价保证金将在比价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返还。
7、确定为收购商的,在签订合同后,其比价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,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。(除不可抗力外,其余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,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)。
8、确定为收购商的,若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,比价保证金将不予返还。提货前缴纳预付款。汇款账户信息见【附件2】
三、相关手续
1、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(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):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。(或者三合一证件)扫描件(2)联系人信息及方式;(3)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;(4)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【样本见附件3】;
以上资料需在2017年7月17日16:30前,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至zjmkgyb@163.com 邮箱。保证金也需在2017年7月17日16:30点前汇入我公司账户(以到账时间为准,汇款时备注企业全称),超过此时间的的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者则视为报名无效。同时保证金未到账也视同报名无效。
四、评标原则:
1、一次性报价,以每类总价最高者确定为购买方,类二中单项最高不作为确定最终购买方依据。
2、确定为购买方的单位接到通知后,5日内与销售单位签订销售合同,5日内不能签订销售合同的,视为放弃此购买资格。且保证金不退还。
附件1:
报价单
单位:人民币元
类号 |
名称 |
数量(年估算量) |
单价 (人民币元) |
总价 (人民币元) |
类一 |
废编织袋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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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一合计总金额 |
| |||
类二 |
废塑料桶 |
6000 |
|
|
废铁桶 |
3600 |
|
| |
废方桶 |
100 |
|
| |
类二合计总金额 |
|
收购单位名称(并盖章):
法人代表人(或委托代理人)签字:
日期:
注:1、以上数量为年估算量,实际数量以销售数量为准。
2、当总价与单价不相符时,以单价为准。
3、报名资料邮件命名为企业全称。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。
附件2:
账户信息
公司名称: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
开户行: 中国工商银行满洲里兴华支行
开户行行号:102196208223
银行账号: 0606082219200037586
附件3
法人代表授权书
本授权书声明: 公司的 (法人代表姓名、职务)代表本公司授权 (被授权人的姓名、职务)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,就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废品销售报价、谈判、签订经济合同,以及合同的执行等,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。
特此声明。
法定代表人签字:
代理人(被授权人)签字:
单位名称(并盖章):
日 期: